朋友背棄時
路加福音17章3-4節:「你們要謹慎!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,就勸戒他;他若懊悔,就饒恕他。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,又七次回轉,說:『我懊悔了』,你總要饒恕他。」
羅馬書12章17-18節:「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」
提摩太後書4章16-17節:「我初次申訴,沒有人前來幫助,竟都離棄我;但願這罪不歸與他們。惟有主站在我旁邊,加給我力量。」
羅馬書12章19-20節:「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譯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「主說:『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。』」所以,『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』」
希伯來書13章5節:「主曾說:我總不撇下你,也不丟棄你。」